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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顶标识发光字设计评价的形态

设计评价是对设计现象的鉴别与判断,其作用是检测和调节设计过程中各种因素之间的关系,以便进一步完善设计创作。

美国学者MH艾布拉姆斯教授在其1953年出版的一本文学批评名著《镜与灯》中,明确提出了艺术批评的四大要素:作品、作者、世界和欣赏者。

楼顶标识发光字设计评价的形态

同时,他也进一步提到,评价者往往只是根据其中一个要素,就生发出籍以评判作品价值的主要标准。

设计作品创作与文学作品有很多相似之处,设计创作活动也涉及到作品、作者、欣赏者等要素。

因此,艾布拉姆斯的批评理论,也可借用到我们的设计评价中。

楼顶标识发光字设计评价的形态

在楼顶标识发光字设计活动中,设计完成的楼顶标识发光字即为设计作品,作为创作主体的设计师就是作者,而使用者则是楼顶标识发光字设计的主要欣赏者。

相应地,楼顶标识发光字设计评价也就表现为三种设计评价形态,分别是基于设计师的、基于使用者的、基于设计作品的设计评价形态。

楼顶标识发光字设计评价的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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