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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顶高空发光字工程安装施工安全责任书

为使楼顶高空发光字工程顺利进展,确保施工安全,依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特制订施工安全责任书,请贵公司严格遵守并执行,具体文字如下:

一、深圳字工场发光字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管辖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

2、乙方应定期对楼顶高空发光字工程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做好安全培训记录。 乙方所提供的承包楼顶高空发光字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完整、合法、有效。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

3、乙方进入楼顶高空发光字工程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总包方安全生产管理。

4、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楼顶高空发光字工程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证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严格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并在楼顶高空发光字工程整个施工过程中正确、完整地执行,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签字记录。

7、乙方用于楼顶高空发光字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安全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应对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全部责任。

8、乙方应按安全施工规定在楼顶高空发光字工程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楼顶高空发光字工程施工现场。

9、乙方在楼顶高空发光字工程施工过程中需使用临时电源、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并征得同意,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二、XXX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检查乙方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制止违章作业,遇有危险紧急情况可令乙方停止作业、施工。

2、检查乙方人员持证情况,有权制止无证操作,违章操作。

3、根据有关规定对违章、违纪人员进行经济处罚。

4、楼顶高空发光字工程结算前,应确认乙方无遗留劳动安全纠纷,方可进行财务结算。

5、协助乙方做好楼顶高空发光字工程施工前及施工中的安全教育。

6、配备安全巡查人员。

7、介绍楼顶高空发光字工程施工作业环境,协助总包单位提供必要的安全作业条件。

8、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

三、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甲方及总包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甚至停工,并有权对其违章行为进行经济处罚,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费用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对第三方的一切损失。

四、此份“施工安全责任书”作为附件,是“XXXXX公司施工合同”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乙方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日 期:

楼顶高空发光字工程安装施工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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