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楼顶发光字安装申请
施工许可证申办指南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件/复印件 |
份数 |
要求 |
1 |
网上报建回执或《中标通知书》 |
原件 |
1份
3份 |
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注册账号,并进行网上报建( http://wsbs.sz.gov. cn/shenzhen/project/guide?code=00000800169398110316440300) 相关附件 可在此下载;
按规定应进行施工(监理)招标的工程,应提供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出具的施 工(监理)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各3 份)。 |
2 |
《深圳市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 表》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 |
原件及复印件 |
原件各1
份申请 表复印 件4
份 |
1) 原件填写须全面,真实,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注明申报时间;
2) 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3) 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应包括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证 明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
3 |
用地批准(产权)文件 |
复印件 |
1份 |
1
)二次装饰装修工程(
附注1)还应提供经市、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备案的房屋 租赁合同,自有房屋提供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1份,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并核验原件) ;
2
)提交产权单位同意二次装饰装修书面认可文件,涉及其他产权单位的公用部分的, 应提交其他产权单位所有人签字的书面认可文件(原件1 份)。(农民房装修因无 产权文件,不符合该项要求) |
4 |
提交深圳市社会投资备案核准证 |
复印件 |
1份 |
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核验原件。 |
5 |
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承诺书1 、承 诺书2
|
原件 |
各3份 |
承诺书1(在上述网站下载)应根据工程情况勾选相应情形;抬头为深圳市福田区 住房和建设局;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
6 |
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
复印件 |
1份 |
二次装饰装修工程应提供:
a.
属于规划部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或已建房地产改变使用性质许可事项 范围内的(如建筑物位置、立面、层数、使用功能、建筑结构、公共利益、公共安 全或者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设计修改),提供规划部门的核准文件;
b.
不属于规划部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及已建房地产改变使用性质许可事 项范围内的,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岀具的装改工程没有改变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和结 构的认定意见(二次装修证明文件,需提供原件);
以上资料复印件1
份,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核验原件。 |
6 |
施工合同及监理合同 |
复印件 |
3份 |
合同的封面,包含工程范围、合同价、工期各方责任主体签字盖章页等关键内容的 部分页面;应在区价格站备案。 |
7 |
属于承诺书1
中按照工程造价确 定直接发包的项目,需提交经注 册造价工程师和编制单位签章确 认的本次发包工程造价及监理酬 金审核文件 |
原件 |
1份 |
工程造价及监理酬金审核文件应由注册造价师签字盖章,并加盖编制单位公章。有 中标通知书的无需提供此项。 |
8 |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 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证(含专职安全员)、 监理企业资质证书、项目总监的 注册执业证书 |
复印件 |
各1份 |
施工、监理企业应已在市住房和建设局进行企业(包括建造师、总监)信息确认, 施工单位质量主任和安全主任的个人信息已在市住房和建设局进行备案,复印件应 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
9 |
公安消防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 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或《建设 工程消防监督管理方式告知单》 |
复印件 |
1份 |
复印件应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核验原件。 |
10 |
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图审查单位 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 书及审查合格证明文件。 |
原件 |
1份 |
施工内容中含燃气专业的,应包含燃气专业工程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含深基坑(高 边坡)的,应包含深基坑(高边坡)支护设计文件审查合格意见;审图合格证应为 深圳市统一格式,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监制。政府投资项目可视项目建设情况自 行决定是否委托第三方开展施工图审查,如无需委托的,提供书面说明。 |
11 |
工伤参保证明 |
复印件 |
1份 |
核原件,由深圳社保局出具;书面承诺后无需提供 |
12 |
燃气监管协议及地下管道查询示 意图 |
复印件 |
1份 |
核原件,涉及管道燃气的与燃气公司签订燃气监管协议,不涉及的提供燃气集团提 供的燃气设施确认表。 |
13 |
劳务工实名制、分账制承诺书或 三方协议 |
复印件 |
1份 |
三方协议由甲方、总包与银行签署;书面承诺后无需提供 |
备注: 1.本指南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 18 号)、《深圳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实施办法》制定。
2.工程投资额在 30 万元以上且建筑面积在 300 平方米以上,两项条件均具备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
3.住建局建管科咨询电话: 82917521